1、爆破作业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《爆破安全规程》要求,编制爆破设计方案,制订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。
2、洞内爆破作业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,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作业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工担任。严禁作业人员穿着化纤衣服进行爆作业。
B、相邻上下坑道内不小于100 m;
4、如采用相向开挖掘进的隧道两个掌子面间距离小于200m时,爆破时必须提前一个小时通报,以便另一个工作面作业人员撤离。
D、支撑有无损坏或变形,是否需采取加强措施。
7、钻眼与装药作业不宜平行作业。如须平行作业,则钻孔与装药顺序应自上而下进行,钻孔与装药孔至少隔开一排,其距离不小于2.5m,作业人员应分区操作。
8、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距离只剩下15m时始,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,另一端应停止作业,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。并在放炮作业前提前通知,由对方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检查确认人员和设备已撤出后,方可通知放炮作业面实施放炮作业。
9、炸药、雷管等爆破器材必须执行爆破器材的采购、搬运、贮存、领取和使用等专文规定。